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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光瑞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锂电池电解液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公开
发布日期:2025-11-05 来源:  浏览次数: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有关规定要求,现对珠海光瑞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锂电池电解液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结果进行公开。
项目名称:珠海光瑞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锂电池电解液项目
环评类别:报告表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广东中科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珠海光瑞新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珠海市金湾区南水镇化联三路东南侧
公示日期:2025-11-05
文件下载: >> 验收意见(提取码: HUNO)
>> 验收报告(提取码: HUNO)

主要建设内容

一、项目概况:

(一)建设项目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珠海光瑞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锂电池电解液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由珠海市富山工业区三村片4号路2号厂房迁建至珠海市金湾区南水镇化联三路东南侧,用地面积为18358.1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4823.43平方米,主要从事锂离子电池电解液生产,年产锂电池电解液50000吨。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24年1月,项目委托深圳市楷辰环保咨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珠海光瑞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锂电池电解液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4年8月,项目通过珠海市生态环境局审批(《珠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珠海光瑞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锂电池电解液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珠环建表[2024]199号)。项目已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申报(91440400MA4UN3YF4B001W)。

2024年8月,项目开工建设;2025年5月,项目竣工投入调试运行。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2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0万元,占总投资的0.75%。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为珠海光瑞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锂电池电解液项目整体验收。

、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建设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与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一致,未发生重大变化。 

、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及包装罐清洗废水、循环冷却水定期排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南水水质净化厂处理;包装罐清洗废水进入自建一体化废水处理站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南水水质净化厂处理;冷却循环水为对储罐物料和对应输送管道物料间接降温冷却循环水,不添加药剂,定期排入园区市政污水管网。

(二)废气

项目废气为生产、罐装、储存过程产生的废气及自建废水处理产生的恶臭废气。项目整个生产过程各设备氮封全密闭,生产、罐装、储存过程产生的废气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高空排放(FQ-1);自建废水处理站恶臭废气,通过构筑物处设置密闭收集罩及废水处理设施周围设置绿化隔离带等措施,减少恶臭废气的排放。

(三)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生产时产生的噪声。采取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隔声等措施,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

项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废包装材料、原料包装罐等一般固废分类收集暂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仓库,委托有相应能力单位进行处理处置;废活性炭、检测废液、废分子筛、污泥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危险废物仓库,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

(五)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1、企业设置了专人负责环境保护工作,制定了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2、企业按规定配置了环境应急设施,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3、企业按规定设置了规范化排污口,办理了《规范化排污口标志登记证》。

、验收监测(调查)结论

根据广东中科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珠海光瑞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锂电池电解液项目验收检测报告》, 结果显示:

(一)废水。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生活污水处理后排放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生产废水预处理后排放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南水水质净化厂设计入水标准的严者。

(二)废气。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废气处理后排放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

项目厂区内NMHC无组织排放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污水处理站产生的NH3、H2S、臭气浓度排放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中新扩改建二级标准。

(三)噪声。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项目固体废物分类收集、贮存、处理处置,严格管理。一般固废贮存按照要求落实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措施;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管理处置。

(五)总量控制。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排放符合环评及批复要求。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开就项目的环境保护问题,征求项目所在地以及与项目相关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的意见和建议,对项目在运营期所造成的环境影响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出意见的形式和起止时间

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于公开日2025年11月5日至2025年12月3日(不少于2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应意见和建议。

、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珠海光瑞新材料有限公司

   :珠海市金湾区南水镇化联三路东南侧

联系方式:邱0756-5576188